圣经
主与我们同在

羅馬書_Chapter 3

這樣說來,猶太人有什麼長處? 割禮有什麼益處呢?

凡事大有好處。 第一是神的聖言交托他們。

即便有不信的,這有何妨呢? 難道他們的不信,就廢掉神的信嗎?

斷乎不能。 不如說,神是真實的,人都是虛謊的。 如經上所記,你責備人的時候,顯為公義。 被人議論的時候,可以得勝。

我且照著人的常話說,我們的不義,若顯出神的義來,我們可以怎麼說呢? 神降怒,是他不義嗎?

斷乎不是。 若是這樣,神怎能審判世界呢?

若神的真實,因我的虛謊,越發顯出他的榮耀,為什麼我還受審判,好像罪人呢?

為什麼不說,我們可以作惡以成善呢? 這是譭謗我們的人,說我們有這話。 這等人定罪,是該當的。

這卻怎麼樣呢? 我們比他們强嗎? 决不是的。 因我們已經證明,猶太人和希利尼人都在罪惡之下。

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

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 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

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 他們用舌頭弄詭詐。 嘴唇裏有虺蛇的毒氣。

滿口是咒駡苦毒。

殺人流血他們的脚飛跑。

所經過的路,便行殘害暴虐的事。

平安的路,他們未曾知道。

他們眼中不怕神。

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

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 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

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借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 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

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既是這樣,哪裡能誇口呢? 沒有可誇的了。 用何法沒有的呢? 是用立功之法嗎? 不是,乃用信主之法。

所以(有古卷作因為)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難道神只作猶太人的神嗎? 不也是作外邦人的神嗎? 是的,也作外邦人的神。

神既是一比特他就要因信稱那受割禮的為義,也要因信稱那未受割禮的為義。

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嗎? 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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