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
主与我们同在

啟示錄_Chapter 13

我又看見一個獸從海中上來,有十角七頭,在十角上戴著十個冠冕,七頭上有褻瀆的名號。

我所看見的獸,形狀像豹,脚像熊的脚,口像獅子的口。 那龍將自己的能力,座位,和大權柄,都給了它。

我看見獸的七頭中,有一個似乎受了死傷。 那死傷卻醫好了。 全地的人,都希奇跟從那獸。

又拜那龍,因為它將自己的權柄給了獸。 也拜獸說,誰能比這獸,誰能與它交戰呢?

又賜給它說誇大褻瀆話的口。 又有權柄賜給它,可以任意而行四十二個月。

獸就開口向神說褻瀆的話,褻瀆神的名,並他的帳幕,以及那些住在天上的。

又任憑它與聖徒爭戰,並且得勝。 也把權柄賜給它,制伏各族各民各方各國。

凡住在地上,名字從創世以來,沒有記在被殺之羔羊生命册上的人,都要拜它。

凡有耳的,就應當聽。

擄掠人的必被擄掠。 用刀殺人的,必被刀殺。 聖徒的忍耐和信心,就是在此。

我又看見另有一個獸從地中上來。 有兩角如同羊羔,說話好像龍。

它在頭一個獸面前,施行頭一個獸所有的權柄。 並且叫地和住在地上的人,拜那死傷醫好的頭一個獸。

又行大奇事,甚至在人面前,叫火從天降在地上。

它因賜給它權柄在獸面前能行奇事,就迷惑住在地上的人,說,要給那受刀傷還活著的獸作個像。

又有權柄賜給它叫獸像有生氣。 並且能說話,又叫所有不拜獸像的人都被殺害。

它又叫眾人,無論大小貧富,自主的,為奴的,都在右手上,或是在額上,受一個印記。

除了那受印記,有了獸名,或有獸名數目的,都不得作買賣。

在這裡有智慧。 凡有聰明的,可以算計獸的數目,因為這是人的數目。 它的數目是六百六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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